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公告类型
仲裁文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公告人
非法院单位
内容
方敏: 申请人衡阳汇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会已依法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衡仲裁字第296号《衡阳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衡阳仲裁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刊登日期
202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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