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强,宁波赛伯乐绿科云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绿科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赛伯乐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大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创博亚太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北京赛伯乐绿科云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赛伯乐绿科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京01民初500号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强、北京赛伯乐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博亚太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宁波赛伯乐绿科云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赛伯乐绿科云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赛伯乐绿科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大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强、北京赛伯乐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博亚太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宁波赛伯乐绿科云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赛伯乐绿科云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赛伯乐绿科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京01民初500号,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京01民初5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北大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同时向你们送达北大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上述民事判决提起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的时间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