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丰汇租赁有限公司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月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丰达渝瑞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京03民初第688号,(2021)京03民初第695号,(2021)京03民初第729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月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丰达渝瑞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丰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月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号分别为(2021)京03民初第688号、(2021)京03民初第695号、(2021)京03民初第729号三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本院民事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