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鲁强, 宁波车源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优小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湘0121民初6107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鲁强;湖南优小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宁波车源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湘0121民初61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