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范鑫,宋长荣,孙红花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京0105民初27014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宋长荣、孙红花:本院受理原告范鑫与被告宋长荣、孙红花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京0105民初270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