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彬华,马丽丽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丽丽:本院受理黄彬华与马丽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黄彬华要求判令: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5万元及利息(以55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5.4%计算);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1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4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