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青年宫,赵丽丽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2民初2468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丽丽:本院受理原告北京青年宫与被告赵丽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赵丽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北京青年宫借款21628元及自2015年8月1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的逾期还款利息19 583.34元,以及自2020年8月20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还款利息(以21 62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付);二、驳回北京青年宫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2民初246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