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边树芬,齐鹏雷, 北京博信宏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博信宏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边树芬与齐鹏雷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2号顺建大厦十层)第四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缺席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