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石应军,陈彦民,丁魁山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5民初3643号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石应军:本院受理陈彦民与丁魁山、石应军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作出(2021)京0105民初3643号判决书,该判决书文字中存在笔误,本院已作出(2021)京0105民初3643号民事裁定书,对笔误进行补正,现依法向你送达。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