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索朗班旦,郎加泽仁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藏0321民初424号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公告人 |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郎加泽仁:本院受理的(2021)藏0321民初424号原告索朗班旦诉被告郎加泽仁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15日,开庭时间定为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6点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西藏昌都市江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