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邱增乾,李静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邱增乾:本院受理李静与邱增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证据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 次日 9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长辛店中法庭 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