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朝阳门第二分公司,朱宏斐, 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朝阳门第二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京0101民初25069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宏斐:本院受理原告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朝阳门第二分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1)京0101民初2506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次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