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帅,张晒晒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晒晒:本院受理原告高帅与被告张晒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张晒晒偿还于2020年至借条到期之日欠高帅的本金314183元,利息6万元;2.判令张晒晒偿还借条到期之日至完全偿还付清之日的利息(按月息6厘计算);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0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调对接中心第六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