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齐欣,王磊,李晶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京0108民初30245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李晶,王磊:本院对齐欣与王磊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8民初302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齐欣偿还借款本金18万元并支付利息(以18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自2020年3月27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齐欣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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