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静, 紫梧桐(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2民初27604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紫梧桐(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对许静与紫梧桐(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经审理依法判决: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紫梧桐(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退还许静履约保证金、剩余服务费、维修管理费共计6960元;二、驳回许静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2民初276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