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剑,沈南开, 湖南光学数字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攸县光学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南光学数字传媒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朱剑诉你与沈南开、攸县光学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送达之日起第十五日为举证期限届满日,本院现定于举证期限届满日起第三日上午08:30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