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帅帅,倪胜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帅帅:本院受理倪胜与李帅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被告返还原告借款17400元及逾期还款利息(逾期还款利息以174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30日起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院向你邮寄了传票、证据材料邮件被退回。原告亦无法提供你其他联系方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怀柔法院立案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