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波,高义洪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藏0623民初31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聂荣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义洪: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波与你之间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藏0623民初31号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力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聂荣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限满后2022年4月20日上午10时,在聂荣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