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明才,邓华理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14民初301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邓华理:原告王明才与被告邓华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我院经审理判决:一、邓华理返还王明才借款本金7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履行;二、邓华理支付王明才借款逾期利息,以70000元为基数,自2013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驳回王明才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14民初30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