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然然,代国强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京0112民初4671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代国强:本院漷县法庭受理关于原告朱然然起诉被告代国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京0112民初46716号],朱然然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代国强向朱然然偿还借款本金50388元;2.请求判令代国强向朱然然支付逾期利息(以50388元为基数,从2021年3月1日起计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用由代国强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