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安徽中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仲裁文书 |
案号 |
(2021)郑仲案字第0340号 |
案由 |
- |
公告人 |
非法院单位 |
内容 |
安徽中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2021)郑仲案字第0340号),本委已于2021年7月23日组成杨成斌为独任仲裁员的仲裁庭审理本案,并定于2021年11月18日在本委仲裁三厅开庭审理,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郑州仲裁委员会 |
刊登日期 |
2021-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