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颜学海,曾琴,杨连志,陈永茂,李冠锋,张锐鹏,第三人-, 华盛众创(珠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连志、陈永茂、李冠锋、张锐鹏、杨连志、华盛众创(珠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颜学海诉曾琴、杨连志、陈永茂、李冠锋、张锐鹏、杨连志;第三人华盛众创(珠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