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斌,彭艳,胡隆军,罗秀德,罗明明,周聪聪,王成斌,冯雨,刘剑,唐云飞,朱琳,廖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408民初2663号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隆军、罗秀德、罗明明、周聪聪、王成斌、冯雨、刘剑、唐云飞、朱琳、廖芳:本院受理王斌、彭艳诉你方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0408民初26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