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殷志根,殷永根,梁跃华,梁平民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5)涟执字第1339号,湘东升(2022)第L2022-01-01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跃华、梁平民: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殷志根、殷永根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涟执字第1339号执行裁定书(拍卖)和湖南东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湘东升(2022)第L2022-01-01号估价报告:1、拍卖登记在被执行人梁跃华单独拥有产权的位于娄星区栗山路(原区供销社)0003幢2单元1层02、03室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00065872号);2、该房屋评估市场价值为91303元。如对估价报告有异议,可自收到估价报告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遇法定休假日顺延)。 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