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洪军,张雷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内容
张雷:本院受理原告陈洪军诉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法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副本、举证应诉通知书、民商事案件文书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