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万丽宏, 北京兴旺伟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兴旺伟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万丽宏与北京兴旺伟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举证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北京市大兴区多元诉调对接中心进行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