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自英,张万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行 ,吉首市金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3101民初416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自英、张万华: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行诉陈自英、张万华、吉首市金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3101民初41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