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颜欢,何勇军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人民法院
内容
何勇军: 本院受理原告颜欢与被告何勇军离婚纠纷一案,现定于2022年4月7日在保靖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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