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廖林,曾旗东,方继南,宋万军,刘丰勤,第三人-单小玲,穆争鸣,袁建平,郑莉,王辉,梁新平,彭卫军,傅婵娟,余海燕, 湖南康泰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湘民撤1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受理原告廖林与被告曾旗东、方继南、湖南康泰实业有限公司、宋万军、刘丰勤及第三人单小玲、穆争鸣、袁建平、郑莉、王辉、梁新平、彭卫军、傅婵娟、余海燕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原告廖林就(2020)湘民撤1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逾期本院依法将此案移送至最高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