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琳,范瑞一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京0101民初2518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琳:本院受理(2021)京0101民初25181号范瑞一与刘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