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建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京0491民初5078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内容 |
王建明:我院受理(2021)京0491民初50784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建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登录本院电子诉讼平台(网址:www.bjinternetcourt.gov.cn)或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2年4月6日上午9时25分在本院网络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