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建华, 美域高晟国际旅行社(北京)有限公司昌平门市部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美域高晟国际旅行社(北京)有限公司昌平门市部:本院受理张建华与美域高晟国际旅行社(北京)有限公司昌平门市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