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唐德学,台阳宇, 安徽省新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8601民初196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 |
内容 |
台阳宇:本院受理的原告唐德学与被告台阳宇、安徽省新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8601民初1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