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刚, 新疆合众天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汇丰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鹰潭金蝉君汇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北京元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宇力恒工贸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市天宇力恒工贸公司,北京汇丰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合众天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元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鹰潭金蝉君汇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与李刚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 2 日 9 时 00 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 第四法庭 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