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红辉,陈洪奇,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湘0121行审6号
案由
其他行政
公告人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法院
内容
陈红辉;陈洪奇: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长沙县自然资源局诉你二人非诉强制执行(强制拆除房屋或设施)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0121行审6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送达后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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