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谭淙元,田利, 郴州市君铖矿业有限公司 ,长沙湘桂泰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田利:本院受理原告郴州市君铖矿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沙湘桂泰贸易有限公司、谭淙元、田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田利下落不明,现依法向田利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郴州市南塔路三号本院老院区)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