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志国,袁芳,覃世毛, 长沙县江背镇禾口展台用品加工厂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121民初1159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袁芳、覃世毛、长沙县江背镇禾口展台用品加工厂:本院受理陈志国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0121民初115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