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春娥,湖南分公司, 湖北广盐蓝天盐化有限公司 ,湖北广盐蓝天盐化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广盐蓝天(长沙)盐化销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1民终14348号,(2021)湘0111民初11516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北广盐蓝天盐化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广盐蓝天(长沙)盐化销售有限公司:原告刘春娥诉你们及湖北广盐蓝天盐化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湘01民终14348号民事判决,判决维持本院(2021)湘0111民初11516号判决书,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民事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