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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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内容 |
厦门佳满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京0491民初44937号张哲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厦门佳满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与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1时30分在本院网络法庭公开审理此案。你方应在上述期限内登录本院电子诉讼平台(网址:www.bjinternetcourt.gov.cn)注册并关联案件,应按照在线庭审要求进行准备,或到本院应诉并参加庭审,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