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齐宇峰:本院受理孙云涛与齐宇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京0101民初2600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