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蒋志明,何绵举,何俊芳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人民法院
内容
本院受理原告蒋志明诉何绵举、何俊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定于2022年4月11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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