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双喜,赵明英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明英:本院受理王双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白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