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丽娟,邓文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湘0181民初9399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人民法院
内容
邓文:本院受理陈丽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湘0181民初9399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是:邓文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陈丽娟借款33538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638元,财产保全费380元,合计1018元,由邓文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