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鹏,霍月华,刘英龙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鹏:本院受理霍月华与张鹏、刘英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 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 ,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