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裴旋,卢建军,张冬生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京0102民初22794号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卢建军:本院受理原告裴旋与被告卢建军、张冬生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京0102民初22794号),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签订的《出资转让协议书》无效;2、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现依法向卢建军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三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