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三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河间市书发保温材料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15民初25085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华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对河间市书发保温材料经营部与北京华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三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依法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京0115民初2508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