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华兴, 广东华强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正元药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京0106民初3569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东华强药业有限公司,广东正元药业有限公司,李华兴:本院审理华润医药商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李华兴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就(2021)京0106民初35695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