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蔡丰燕,, 北京外企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乾元润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居莫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中大博雅能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外企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中大博雅能源有限公司、新疆乾元润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居莫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蔡丰燕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限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将于答辩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上午9时(如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4层1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