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林博,北京城建赫然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动争议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城建赫然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张林博诉你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张林博请求判令1、你公司返还张林博2021年1月基本养老金8204.19元;2、诉讼费由你公司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西2-3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