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冬琴,姬凯,范冰冰, 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京0491民初8049号 |
案由 |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内容 |
李冬琴、姬凯:本院对范冰冰与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李冬琴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京0491民初80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